中藥師 = 執藥 ?

中藥師與中藥配劑員實屬不同的專業範疇和水平。但是,一般市民聽到中藥師,自然會聯想到是做「執藥」的事。

當然,在中藥師的專業範圍內是管「執藥」的事,做「執藥」的事乃是中藥配劑員的工作,亦是最前線能夠和市民接觸到的工種。在實際操作上,中醫師具有處方權,中藥師具有配藥權,兩門專業相互配合、互相監察,把藥物配伍出錯的機會減低,加上配劑員指導市民如何用藥,便能最大程度上保障市民的用藥安全。

在藥房內,中藥師擔當管理的角色,會監督整個中藥配發過程:制定藥物品種、操作指引、藥物採購、鑑定、貯存、審核處方、配藥、覆核藥物、發藥、指導用藥等。所以,「執藥」只是在藥房內一小部份的工作範圍,而通常配藥工作亦會由中藥配劑員負責。

中藥師的工作除了在藥房監管中藥配發(包括中藥材、中藥配方顆粒、中成藥的採購配發過程)外,更在中藥廠監管中藥製造,當中包括制定與執行標準操作規程(GMP),中成藥的研發、生產、檢測等。然而,中藥師的工作廣泛,部分同儕可涉及中藥化檢分析、中成藥註冊顧問、中醫藥科研、中藥進出口管理、政府執法監管部門等工作。可說是所有牽涉到中藥的產業都需要有中藥師參與。

前線中藥師亦可擔當中藥用藥諮詢的角色,面向市民大眾,普及中醫藥合理安全使用的知識,提升市民用藥安全。在未來老年化社會,要發揮中醫藥傳統理論“治未病”“養生”的所長之處,減輕醫院醫療服務就老年長期病患的負擔,此角色尤其重要。

無奈的是,中藥師在香港仍未有註冊制度,很多本該配置中藥師的崗位,仍然欠缺中藥師把關,例如本港涉及進出口業務的中藥材/中成藥批發商,仍未有配置中藥師以採購及驗收中藥產品,這些批發商都是流通市場上的源頭。筆者相信設立中藥師專業資格的認證制度,有助保障市民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