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中醫藥從業員的規管

中醫藥以往在西方只被視作輔助保健,但隨着中醫藥的普及化,多個西方國家都逐漸承認中醫師的地位,並設立中醫師的註册制度,但中藥專業人員(包括中藥師、配藥員等)的地位則仍未被重視。

澳洲是首個西方國家對中醫藥從業員進行全國性的立法管理,承認中醫、針灸及中藥專業人員的專業性,並確立其合法地位。立法過程歷時十多年。

於1995年8月時,澳洲維多利亞省的衞生及社會服務部因應澳洲從業中醫藥的人士及接受中醫藥治療的巿民越來越多,中醫藥在其國家醫療體系中佔相當重要的角色,加上意識到相關專業人員的質素對巿民的健康及安全有直接影響,故決定在澳洲對中醫藥的現狀進行全面調查,了解是否有立法規管中醫藥從業員的需要,及後更成立專責委員會研究註册的可行性。

經過三年的努力,維省正式宣布將在澳州首先立法管理「中醫藥師」(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成為澳洲中第一個省政府立法的先例,並於2000年通過法案(the Chinese Medicine Registration Act),令中醫藥不再只是輔助角色,而是與多個醫療專業有着同等的法律地位,澳洲的其他省分亦可參照此立法標準去制訂各省的相關法律。

中醫藥的管理逐步走向正軌,參考了維省的立法經驗,澳洲國家衞生部終於批准將中醫藥專業納入全國醫療行業註册及認證計劃(簡稱NRAS)中,由2012年起實施,此計劃共有14個醫療專業,每一個專業包括識業治療師、牙醫、護士等,均各自有其獨立的管理局, 並統一由Australian Health Practitioner Registration Agency (AHPRA) 作執行上支援,令規管要求一致。

現時澳洲註册中醫藥師下有三個組別, 分別為針灸(acupuncture), 中藥配發(Chinese herbal dispensing) 及中醫(Chinese herbal medicine),均統一稱為中醫藥師。計劃同期推出一個過渡性安排, 以確保NRAS在2012年7月1日生效前合法的執業身份不會因為NRAS而有負面影響,但有關安排在2015年7月1日起不再適用,所有申請人需符合訂明的資歷要求,包括修畢其認可的課程或同等學歷及達到一定的英語水平等,以確保執業的質素。

然而,中醫藥發展一日千里的香港,仍欠缺中藥師註冊制度,希望政府及相關團體盡快制定註冊中藥師事宜,以保障市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