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二○一四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已預留一幅位於將軍澳百勝角的土地,用作發展中醫院
推動香港中醫中藥的發展是特區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考慮到香港獨有的醫療體系及規管框架,政府同意中醫中藥發展委員會的建議,應由非牟利團體以自負盈虧的模式營運,在中醫為主的基礎上,提供中醫治療及中西醫協作服務。
這次是政府首次就提供中醫住院服務的中醫院發展項目,是中醫中藥業發展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業界和政府都對這項目有很高的期望。嶄新的服務除了為市民提供住院及門診服務外,亦會支持本地高等教育院校、本地大學的中醫藥學院作教學、臨床培訓和中醫中藥科研用途,以協助加強和提升香港中醫專業培訓及中醫藥科研的質素。
中醫院的成立為中醫藥提供更大、更好的發展,在運作模式方面有別於一般的中醫診所,除駐院的中醫師外,中藥專業人員的配置是非常重要的。
現行「提名人」及「副手」的法定要求,相信未必能滿足部份較高專業要求的中藥工作,例如中藥的質量管理、負責中藥房配劑的主管、病房藥事安排、正確執行<<中醫藥條例>>所要求的藥事管理和法規等,都須要有更高專業水平的中藥師監管。
此外,中藥師還須要為病人及其家屬提供中藥咨詢服務,為醫師和護士提供中藥資訊及相關專業意見,醫、藥、護和病者間須要有良好的溝通,中醫院的成功和運作絕不能忽略中藥專業人員。
在中醫院出現的同時,中醫中藥發展委員會亦應重新為中藥專業人員制訂新的職稱制度。筆者認為應按學歷、資歷或考核方式制訂不同的專業職稱。
在未來醫療政策上,應盡快確立「註冊中藥師」制度,為本港中藥專業人員有系統地認證和發牌,保證中藥師的專業水平,與國家接軌。政府亦應積極培養中藥人才,以專業前景吸引更多有志之士入行,使業界水平不斷提高,為市民提供更好、更全面和更安全的中醫藥服務。